标题:东丽区东丽湖华侨城善水苑20号楼商品房质量与安全问题无奈求助
尊敬的市建委各位领导:
我是东丽湖华侨城善水苑20号楼2304房间的业主,于2016年8月份买的此一手商品房,上半年时间我们发现我们家挺客厅的天花板中问有多处掉皮(涂料层脱落,)经我们自己查看,发现因为们家是顶层,所以在天花板楼平的上面中间位置(距左边承重墙和前面承重墙2M的位置)有一道L型的隔墙,此L型的隔墙高度为2.9M,长度为6.5M,而且我们找开发商确认此道L型的隔墙下并没有梁,更加加重了我们对于这道L型的隔墙安全方面的担心,我们向开发商索要关于此道L型的隔墙的图纸及我们客厅天花板楼平混凝土配筋状况及相关资料时,被开发商无情的拒绝了,理由是他们不负责提拱相关的资料,让我们自己去天津市某某档案馆去查,或者我们自己花钱找鉴定公司去鉴定,没办法我们只好在9月份的时候打电话给12319投诉,然后开发商有来我们家看,但开发商不认为我们反应的这个事实会有安全隐患或不符合相关建筑要求,但当时开发商带队的一个副总有答应我提供给我关于楼上的这面L型的隔墙的图纸给我们,但后来我打了N次电话给开发商办公室,那边接电话的一直以这位副总出差或联系不到人推诿敷衍,11月份我最后一次打电话开发商办公室,那边就干脆回复我说他们不提供相关的资料和图纸了,又变回了之前最开始的说法,让我们自己去天津市某某档案馆去查,或者我们自己花钱找鉴定公司去鉴定,等鉴定出有问题再来找他们。
我就奇怪了,明明他们开发商都有相关的建筑图纸和资料,为什么不可以提供给我们业主合法合规的查寻,还要我们自己跑某某档案馆去查?还有一个就是我们对商品房的质量有疑问,开发商不管不问时,难道非得我们业主自己花钱找鉴定公司去鉴定,就没有相关的管理单位给我们提供免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解答吗?非得我们业主去花这个冤枉钱吗?非得我们业主自己去研究与寻找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吗?非得等出了问题之后再与开发商对薄公堂吗?
所幸前段时间我在网上和我们小区大堂看到了《关于房屋建筑安全有关事项的公告》,感受到了政府和相关单位领导对我们老百姓切身安全的住房安全问题的深切重视,因为我们暂时没有经济能力去请专业的鉴定公司来鉴定此L型隔墙是否超荷载,只能寄望于各位领导能出面解决,故在贵平台上提出对于我们天花板楼平的上面中间位置(距左边承重墙和前面承重墙2M的位置)这道L型的隔墙(高度为2.9M,长度为6.5M)存在的以下安全隐患:
此L型的隔墙为顶层阁楼增设的分隔墙体,且下面没有梁,现在L型的隔墙下面天花板楼平已经有经微下垂的迹象,且从墙的高度和长度等方面来看怀疑为超荷载分隔墙体,至于具体是否超荷载还想麻烦相关监管单位来现场帮忙确认,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