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老放映员待遇解决问题!
2012年6月为解决老电影放映员待遇问题,广电总局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下发:广发2012 47号文件。
今年,市人力社保局答复:对于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养老保障政策,可参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5〕56号)确定的原则处理,即:根据个人缴费能力和参保意愿,按规定自行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对于年满60周岁的,区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其养老待遇。
之前曾反映过,但一直没有解决的迹象,截止到现在,时隔5年多了,我们这些老电影放映员仍然没有的得到确切的结果。望有关部门予以答复!不要来回推,到底该归哪个部门管,是文广局还是劳动局还是民政局,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