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二手房交易缴纳土地出让金
您好!我2017年10月购买了一套位于南开区华阳里的二手房,房屋是1997年建成的,在2008年已经交易过一次,当时房主购买时也补交过土地出让金,房产证上土地性质也是出让,现在再次进行交易,是否还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另外如果缴纳了土地出让金,那土地使用年限是不是从2017年开始计算,往后推70年,也就是到2087年?盼回复!
您好!我2017年10月购买了一套位于南开区华阳里的二手房,房屋是1997年建成的,在2008年已经交易过一次,当时房主购买时也补交过土地出让金,房产证上土地性质也是出让,现在再次进行交易,是否还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另外如果缴纳了土地出让金,那土地使用年限是不是从2017年开始计算,往后推70年,也就是到2087年?盼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