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7-12-13

标题:3937983625问题 按要求提供地址海光寺金泽酒店二层

选择的减肥项目是不限次不限时承诺减10斤,减到一半时,商家因减肥次数多,要求我再次交费。当时报警做了相关笔录。对交费和选择的套餐事实双方都确认无误。可商家虽然承认我选择的是不限次数的套餐,却以次数多停止给我减肥,完全忽视当时消费时承诺我的减10斤的约定。

古梵瑜伽地址: 南开区海光寺南京路338号金泽大酒店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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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12-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已登记,并分拨至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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