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01年至今在天津一单位工作,2017年5月到退休年龄,要求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才发现一直没有缴纳过社会保险,后经过劳动仲裁,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现在想要求单位补缴2001年至今的社会保险,请问能否进行补缴,请领导百忙当中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告知其咨询途径,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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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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