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住房被开发商破坏,南开区建委为什么不予受理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我有一套位于南开区龙德里2号楼5门502室的住房,我家旁边以前是内燃机厂,后来由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南开金融街项目在内燃机厂原址兴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缺陷造成周边数个小区房屋出现墙体开裂、阳台开裂及地基下沉等问题。我的住房和我姑姑位于2楼的住房都出现了问题。我多次找到位于津塔的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询问情况,工作人员各种推诿,开发商推给承建方,承建方推给开发商,根本没有人来解决问题。我于11月28日给市长信箱写信反映问题,市长信箱转给了南开区建委,南开区建委回复我不予受理让我去法院诉讼。我想问问,不予受理的依据是什么,请告知?这件事情有什么疑难问题吗,要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市长信箱把我的问题转给南开建委,那这件事肯定在南开建委的法定职责内吧。我相信在党和政府领导下,“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空话!我恳求领导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