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贾** 提问时间:2017-12-08

标题:旧楼改造垫高工程伤人,请恢复楼道以前高度

我居住在澧水南里5号楼,11月旧楼改造期间,将5门进门后的两级台阶填埋,造成地面与楼道横梁过矮,我及我的家人(身高1.8米)己多次碰过头,造成对身体的严重伤害,天黑更是害人,其他楼门都保留两级台阶,强烈要求恢复以前楼道高度,莫让旧楼改造成害人工程。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7-12-1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贾**”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此问题已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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