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河西区劳动保障局不予提供商调函用于办理档案接收
河西区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市河西区的一名居民,目前我在天津工作,且户口在河西区。接下来,我由于更换工作,要到北京去上班,因此需要河西区劳动保障局出具商调函以接收我的个人档案,然而目前公司人事部门告知河西区劳动保障局不予出具商调函,只能让公司将档案打回至户口所在地。而如果通过此途径,我的干部身份将不予保留。
我问了其他区的劳动保障局,是可以开具商调函的,所以想请领导帮忙协调,是否可以让河西区劳动保障局也帮忙出具一份商调函,用来办理我的档案接收,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