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12-07

标题:2014年9月份到2016年2月份保险补缴事宜

您好,本人已在天津购房,但是户口还未迁移,属于外地农业户口。想咨询下,2014年搬到来天津后,保险断缴纳,是否可以补缴?如何补缴?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12-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了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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