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17-12-07

标题:停工令导致金侨新梅江壹号延期交房孩子却面临失学

尊敬的各级领导:

您好,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聆听我作为一名6岁孩子家长的诉求,同时也恳请您能为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想想办法。

我是河西区太湖路街清湖花园(商业宣传小区名为金侨新梅江壹号)小区二期的业主,我于2016年3月购买了此处房屋,按照合同约定本项目应于2017年12月交房入住。 临近交房我却被开发商告知由于停工令需延期至2018年8月交房。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我深感自己面对开发商的渺小与弱势,维权无门延期交房带来的各项损失我都可以承受,但是我的孩子却面临无学可上的困境!

我们的子女按照原计划都应于2018年5月份正常报名小区一墙之隔的河西中心小学分校(梅苑小学),开发商告知根据17年度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所购房屋多次停工,导致房屋交付时间从2017年12月延期到2018年8月,进而导致我们的子女不能及时办理河西区户口,最终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小学报名。我小区面临此困境的孩子有近30个,这是我们的集体诉求。我相信政府在下停工令的同时已经做好预案并充分考虑了后续问题,会为我们做主。孩子上学是我们这些普通百姓家庭最重要的事,为了孩子上学我们贷款百万,月月巨额还款就为了换取让孩子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现在由于顾全天津市环境保护的大局,导致我们子女不能正常享受这个巨大代价换来的机会,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心理上,我们都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恳请政府能够协调户籍管理部门尽快协助我们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协调教育管理部门及所属学校做好接收这批学生正常报名、正常入学的相关备案。期待您尽快的答复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清湖花园小区子女需入学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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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7-12-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马*”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河西分局进行核查。依据本市户籍迁移相关规定,在购房人所购买房屋未具备入住条件前提下,无法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业主进行登记,同时,分局对购房人是否符合迁移落户条件可提前审核(例如外地户籍人员),并在购房人实际入住后,将第一时间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购房人办理落户手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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