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下窝头镇政府核实处理。
据下窝头镇政府反馈: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经了解,您为下窝头镇康富村村民,现在天津市区工作。经与天津市测绘院工作人员了解,在第一次测绘时,由于您没有提供本户住宅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测绘工作人员是按照宅基地使用现状进行的测量,后期组卷后到村进行第一次签字确认,您对比自己家1994年白塔子乡所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数据与测量数据不符,并要求重测,天津测绘院工作人员已对您的情况进行登记,由于测绘工作量大,目前尚未对您所在村宅基地进行二次测量。经与天津测绘院工作人员沟通,将尽快安排对您所在村有疑问的宅基地进行二次测量,待二次测量后,工作人员将重新组卷,并到村找村民进行四邻签字及确认,在本宗和四邻签字及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制证、发证。
下窝头镇政府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您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下窝头镇政府,联系电话:8278200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