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环保局负责人,现本人反应,在南开向阳路和红日南路之间,长江道与黄河道之间,有一处空气污染源,其地点会不定期在晚上8-10点左右焚烧物品,会造成空气中有很大的异味,同时向天空散发大量污染烟雾。个人估计,为个别废品回收处理造成的污染。请环保同志给予制止。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秸秆、落叶……)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12月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秸秆、落叶……)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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