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12-02

标题:天津小灵狗共享租车消费欺诈

1.租车公司一直宣称4800元/半年,实际到店却是5400元/半年

2.租车公司宣称租赁期限为半年,实际到店却只有180天,比实际半年天数差5天

3.车辆出现问题后,承租人第一时间向出租人报告情况,出租人代表电话指示“停放一段时间看看再说”,由于出租人仅提供一种型号的车辆租赁服务,应该对于车辆十分了解,说明出租人对于车辆系统警报存在质疑,事实也证明警报是错误的。出租人明知出租车辆电气系统存在重大问题,却未告知承租人,而车辆电气系统问题对于行车安全构成极大隐患,对于使用者生命财产构成极大威胁。

4.租车公司在车辆发生问题时,未进行实地调查,一口咬定为消费者责任拒绝提供车辆替换义务,同时却向车辆生产企业索赔车辆质量问题,并且索赔成功,租车公司明知车辆质量可能有问题却欺骗消费者,存在主观欺诈行为。

5.车辆维修后,租车公司声称花费费用8000元,保险仅能报销6000元,其余2000元因为承租人存在过失必须自己承担,承租人交付费用后,未能在保险公司查到出险记录并要求提供保险报销凭证,租车公司才不得不承认其实没有走保险,而是向汽车生产商索赔成功。

诉求:退还消费金额5400元(长租费)+20元(制卡费)+2000元(修车费)+3000元(押金)=10420元,并赔偿消费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5400元(长租费)+20元(制卡费)+2000元(修车费))*3=22260元


附件:


207.88KB
169.27KB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12-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已登记,并分拨至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12月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