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7-11-27

标题:天津静海区津泊湾水岸澜轩业主联名举报信

现举报,开发商“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销售人员,采取欺诈手段,编制名目,在合同价外另行收取高额费用,诱骗购房者买房行为。

我们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用》约定的合同价之外另行支付了8万至15万的费用。

业主们大部分是在2016年10月之后相继在津泊湾售楼处购买的房子,开发商销售人员在销售开始时,以所谓的电商可以抵房款,并享受一口价、折扣价等优惠条件,诱骗我们缴纳费用。我们购房过程中都是遇到相同的情况,即必须先交10万或17万不等的订金才可以买房,我们认为这些都是房款,早晚都要交,还能享受优惠,就跟首付款一起缴纳了这笔费用,余款办理贷款。在签订完购房合同,办理完所有购房手续后,发现这笔费用中,只有2万元算在房款里,另外8万(15万)并没有包含在购房合同的总房价款里,购房发票也不包含这笔费用。这笔费用,开发商仅仅给我们开具了收据(有的没开),收款内容为服务费,收款的盖章单位分别是“天津华宸广告有限公司”、“天津恒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天津启新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廊坊市浩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经交款银行银联查询,收款单位分别是“天津市天地大方办公设备销售”、“南湖家电商行”、“上海棋洋装饰布有限公司”、“上海市集善方服装经销部”等等。交易摘要显示“消费”。我们认为,这种采取欺骗手段、违规加价收款乱象损害了购房者的经济利益。希望您们尽快处理上述问题,退给我们电商费,返还我们的血汗钱。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12-1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房管局回复,了解您的诉求后,需要您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下一步进行调查。目前,区房管局已与开发商取得了联系,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情况的说明。现房管局已启动调查,将继续重点跟踪关注,发现违规坚决查处。就其中提到的物业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问题需进一步了解,相关问题正在协调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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