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到底谁不担当不作为?热线不给修?推诿开发商责任?
尊敬的城建委领导:
我住在河东区二号桥街明家庄园12号楼,2009年4月买的现房,但交房后没有入住,故申请供暖暂停了。2012年入住,当年开通供暖交齐供暖费,但发现暖气有问题,多次找金大地新能源(天津)集团公司供热站申报暖气不热,对方一直修不好查不出原因,2013年1月4日业委会、物业、开放商、业主四方测温解决供热遗留问题,并开始了测温,结果显示15.3度,当时小区这种情况有几十户,因为怀疑是少铺管的问题。测温以后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据说当时给了十几户拆改地板查问题,由于我家是新装修,故不予理睬。多年来不理不问,我也没交费,他们也不解决问题。2017年1月18日金大地供热站突然在最冷的天气给摘了表停了暖气,我拿出证据找到供热站,对方并没有说如何解决暖气问题,只是要求交全款,在我提供的证据下我按他们的要求补交了一半暖气费,他们重新给我家装上了供暖表。但我要求他们彻底解决问题,他们建议我卖房或者自己破坏装修撬开地板自行铺设管子。我怕自行拆改对方更有理由对暖气问题推诿。当年遗留问题四方已解决了十几户,后因赔不起住户装修损失就把问题遗留到现在。又到供暖季,我家每年都要点着电暖气,开着空调过冬,问题是我去咨询我可以按照遗留问题按照以前标准减免吗?对方说不能,说责任是开发商的。今年暖气费我怎么交?我还是希望能彻底从根子上解决暖气不热的问题!我家中有老人70多岁还有小孩居住,我们希望有关部门给我们协调解决好这个问题!
诉求人:河东区二号桥街居民蒋**
2017年10月17日
联系电话:15332182602
何时不再推诿扯皮,不再南辕北辙地解决问题,我家2012年全额交的暖气费损失金大地为什么不退,反而互相推卸责任?供热站找不到开发商?老百姓就能找的到打官司吗?四方测温时找得到,当时供热站和开发商能坐在一起,四方测温的结果是不了了之,住户一再找供热修理,当时供热没告知是开发商的责任,只是配合开方商一再修理,后来谁也不管了。我家三口人,70多岁老娘和10多岁小孩,老人有心脏病,我们没精力打官司,不知道告谁,只相信政府能让家里暖起来。我们已反映问题多次,拨打城建热线多次,无人理睬,金大地供热站来电扬言不是他们的事,修不好,告也白告。我们恳请过问此事,帮帮今冬让家里暖气来。河东供热站没有核查回复我们的问题,到底是谁不担当不作为?
证据单据复印件已寄至市信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