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贺** 提问时间:2017-11-22

标题:复地湖滨广场捆绑车位售房问题

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领导:您好!我于2016年购买了天津湖滨广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悦诚花园17-1-502的房子。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捆绑销售行为,特向您反映,恳请为我们广大业主维权。在购房之前销售人员告诉我们必须交纳二十七万元认筹金,其中二十五万元是车位款,另外两万元抵冲房款。我们当时就质疑二十五万元车位款过高明显高于前一期的六万元车位款。款销售人员的答复是:由于政府管控房价,房价不能涨,所以开发商通过提高车位款来冲抵房价,不缴纳二十五万元买车位,就不能买房。因为我在空港上班,确实需要购买这里的房子,所以明知道开发商捆绑销售不合理,却也不得不接受。我们于2016年8月签订了认筹单,明确写着“客户交纳二十七万元诚意认筹金……该27万元中的25万元自动转化为《车位合同》(注:即《复地湖滨广场项目(悦诚花园)地下车位租赁合同》)项下的车位款……”。签订认筹单前一直告诉我们是车位款,从没有提过是车位租金。而认筹单中,却莫名其妙地出现了《复地湖滨广场项目(悦诚花园)地下车位租赁合同》的说法。在签订的车位租赁合同中,写明租金25万元,租期20年。这么算下来,加上每个月100元的管理费,一个车位每个月的租金要花1141.67元,这简直就是天价车位。开发商利用我们迫切买房的心理,一步一步的设置各种不合理条件,而我们却不得不为了买房违心接受。以前我们默默忍受,但现在政府严厉打击捆绑销售,为我们广大的消费者撑腰,所以我们才有勇气将这个问题提出来,恳请各位领导为我们做主,强制销开发商把多收的车位款退给我们!谢谢您在百忙之中看完了我们这些普通百姓的诉求,我们相信在您的领导和关注下,我们的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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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11-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建议联系房地产行政管理局。您也可以联系便民服务专线,联系的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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