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蓟州区临时停车不合理罚款
2017年11月21日上午9:23于蓟州区城内中昌路停车位的后侧,临时停车3分钟左右被流动交警贴条罚款。大约在2-3个月以前,天津市广播电视台曾经播放临时停车,车上摆放电话号码交警通知10分钟不予移动开走的车辆进行贴条处罚。而我的车上证照齐全电话号码也存在,但并没有交警的提示。后与刚刚贴完条的交警交涉无果,找到交警管理部门的解释是我们只是按规定执行。同样是天津市管辖之内蓟州区交警部门为什么不执行,广大车主怨声载道很不服气。
望有关部门给予合理说法。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