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崔** 提问时间:2017-11-21

标题:关于空港复地悦诚花园16.17号楼捆绑车位销售情况的投诉

尊敬的政府工作人员:我是空港经济区复地悦诚花园16、17号楼的业主,当初购买房屋的时候,开发商要求必须预交27万的认筹单,其中包括2万元的定金及25万元的20年车位租赁费。如果不交这25万元的车位租赁费,则不允许参加摇号买房,购房成功后25万元自动转为车位租赁费,此举明显是捆绑车位销售以提高房价的霸王条款和违规销售行为。我们同小区的其他楼房车位费均在6~7万元之间,而我们的则在25万元,差距在18~19万元,对于我们普通上班族来说实数数目巨大,另外这20年的车位租赁费的定价同天津市中心车位租赁费相比也只高不低,物价部门应该关注其定价是否符合标准,现在正值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故在此提出次问题,希望政府领导关注我们弱势群体,为我们16、17栋的业主主持公道,我们不奢求全部退还车位费用,只求能够跟同小区的其他业主享有一样的车位租赁费,即20年6万元的租赁费。谢谢。附件是摇号购房前签订的27万认筹单、车位费用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号楼业主6万元的车位租赁证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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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11-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建议联系房地产行政管理局。您也可以联系便民服务专线,联系的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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