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11-16

标题:房屋漏水维修基金不能用物业公司推脱

尊敬的房管部门领导:我家住在蓟州区渔阳镇时代花园小区21号楼3单元502,我所住的楼总共6层,我住5楼,我反应的问题是:房屋内雨季漏水,房屋飘窗外上檐破损一处,导致只要外面下雨屋里就会漏水,室内墙皮都被漏进的雨水冲掉了,持续5年了,每年都向物业反应,并且也交了物业费,经历了两届物业公司,现物业公司是天津富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时代花园物业服务中心。2017年4月29日,我所住单元住户一致同意动用房屋维修基金共同维修房屋漏水问题,并联合签字交给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满口答应没问题,一定给组织修上房屋漏水问题,并将问题进行了登记,现在已经11月中旬了,雨季一直漏水,多次和物业交涉,物业公司一直说正在走手续,一直没人给修,请问房管部门领导什么手续需要走7个月还没走完,物业公司一直没给我们一个合理的交代,难道物业公司只管收物业费吗??请房管局领导协调解决!附上房屋漏水照片和动用房屋维修基金联合签字照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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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11-27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1月17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房屋漏水维修资金不能用相关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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