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事业单位工龄核定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政策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于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其2014年9月30日前的工作年限扣除按有关规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后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经单位确认后,应报所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区县所属单位报所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市属单位报各委办局进行审核。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