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供热站不收今年暖气费!必须拿着开发商的收据才行!
本人是西青李七庄街境界梅江逸波园的业主,2016年5月份拿到钥匙入住。并告知新房前两两年开发商交暖气费,不需要业主交。2016年冬天小区多户暖气长期不达标,反映无果。据了解2015年暖气问题也是不达标,冬天需要开空调防寒,让人怨声载道,却无人解决供暖不达标问题。
今年,已过新房两年供热周期,小区供热迟迟未交付给供热站。临近供暖时,楼道里贴了一份没有盖章和落款的通知,让小区业主先去开发商那里补缴去年前年的暖气费,然后拿着收据(不开发票)去供热站交今年的暖气费,否则供热站不收取今年暖气费!
至此,总结一下问题:
1.开发商和物业一直没有传达明确通知(还是那张没有落款和盖章的通知),不能服众。
2.如果前两年暖气达标,我们业主肯定愿意去补缴~就因为暖气免费,所有很多人在结果无果中忍了,不知道可以开证明。对于补缴,我们是不服的。
3.拿着开发商收据去交今年的暖气费,这一操作就很诡异,是否有猫腻?
4.暖气费缴纳日期很快就到了,拖下去,问题没有解决,还让大家产生滞纳金。
还请领导帮助我们!解决相关问题,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