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京东商城拒绝履行电视30天价保
工作人员,您好
本人在11月1日通过京东商城自营购买了"小米电视4A L32M5-AZ 32英寸", 商品明确标注30天价格保护,价保双11.
产品网址:https://item.jd.com/4620979.html
订单号:64288012306
购买价格:949元
当双11当天我发现商品价格降到了899元,双11最后一小时到了888元。
我尝试了系统自动价保操作显示失败,联系京东电话客服和在线客服,都由于座席繁忙没有得到及时回复。
于是我手机截图留存了证据。
当我第二天联系客服人员进行价保时,客服人员以“未在当时下虚拟单留存证据”为名拒绝价保补差价,这令我非常气愤。
京东商城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1.涉及虚假宣传: "30天价保/保价双11"只是噱头,实际阳奉阴违.
2.拒绝履行合同: 消费者购买了商品同时也是购买了相关“价保服务"和其他送货等服务,形成了合同性质的交易,真正进行后期补差价的时候,却拒绝履行相关责任。
3.临时设置门槛: 京东方面要求"下单留存证据",该行为没有向消费者进行公开,属于内部临时机制,认为设置障碍。
在此,我要求京东商城给予回复道歉,并履行"价保双11"义务,赔偿本人949-88=61元差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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