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丁* 提问时间:2017-11-10

标题:关于金友花园《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在此之前收到过相关部门的回复,感谢西青区审批局业务科,西青区建委房管科的回复,鄙人受益匪浅!

我想请问一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队,关于西青区大寺镇友谊南路与赛达大道交口处由天房集团下属的渤海天易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下属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金友花园截至今日未能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现在开发商确实存在违法违规交房的情况!据我个人了解到,该项目应该由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总队进行监督,为什么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从未对开发商下达过关于该项目的整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队总队长郝恩海,副总队长施航华等人是否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的职务行为!!!恳请尊敬的领导们给予答复。不要推诿扯皮,不作为!!!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11-14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房管局联系电话:23316187、建委联系电话:23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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