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房产开发商违规更改房屋设计,希望得到维权!
你们好!我是北辰区半湾花园44号楼1门502的业主。我于2016年3月购得此房屋,购房之前此房屋虽然没有取得入住许可证,但房屋已经建成,在售楼员带领下数次仔细查看房屋感到满意才决定购买并足额支付了首付款并完成贷款相关手续。但在2016年6月10号,我们收到了开发商天津市融耀置业有限公司(融创该项目的分公司)邮寄的通知函。函上表明由房屋设计变更的原因导致我所买的房屋南侧客厅和卧室窗户的高度发生改变(窗洞口宽度不变,窗洞口底部标高不变,窗洞口高度由265cm变更至220cm)。通知函还提示从收到函件起10日内如果不回应即代表同意更改。我们转天来到售楼处发现开发商在未收到我们的意见的情况下已经将更改的工程施工完毕,这明显是程序上的违规。经现场勘察发现,实体墙向下延伸45cm不仅使采光面积大幅缩水,视觉感受也倍感压抑。我们向相关工作人员提交书面意见表示不同意更改,并要求对方说明更改设计的原因。对方表示更改房屋设计是由于此前设计师沟通不力导致现有房屋无法通过验收,但由此造成的损失要我们来承担。对此我们当即表示不认可,希望他们能够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他们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今年6月底,我们携带相关证件去验收房,对于此前更改设计给我们带来的损失开发商依然没有任何解决方案并强行要求我们必须缴纳数千元物业等费用才可以看房。
诉求:将窗子恢复成为购房时原有的样子,如果无法实现则补偿业主现金五万元或等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