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光明中心永辉超市售卖过期酸奶
本人于2017年11月4日晚在大光明中心永辉超市购买海河牌1.4升桶装酸奶及其他食品,当时也没注意生产日期,等转天,也就是2017年11月6日准备打开喝时发现酸奶在2017年11月2日就已经过期(保质期21天),也就是说在我买的时候就已经过期了。我立刻联系了永辉超市客服,他们态度强硬,我说我手里有当时的购物小票及过期酸奶,但他们一口咬定酸奶不确定是他们的。请问这个超市的是不是欺骗消费者,真是喝坏了肚子谁的责任。请工商部门及食品安全部门赶紧查查这个超市,另外我的权益受到侵害,请相关部门给予解决。后附小票及过期酸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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