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11-06

标题:融科瀚棠违规售房造成现在无法正常购房

尊敬的房管局领导:

你们好!我在2016年9月2日在融科瀚棠(河东)售楼处,签署了购买融科瀚棠(河东)9号楼1504的预售合同,并当日交纳了定金两万元,并在次天(即2016年9月3日)补充缴纳了定金三万元,融科瀚棠的销售人员,让我听通知缴纳剩余的首付和相关费用的事宜。在其后的一个月,融科瀚棠的销售人员,并未与我联系交首付和相关费用事宜。而后我多次找到融科瀚棠的销售人员,问什么时候可以缴纳首付款和相关费用,销售人员说等通知,应该是在2017年春节后缴款,而春节后(大概在二月底三月初)我又找到对方销售人员,对方说让我听通知。后来天津市出台了相关房屋限购政策。并从其他渠道了解融科瀚棠这边因为违规售房,市房管局将网签系统关闭,并且融科瀚棠这边销售转让给融创团队,原有的销售不在负责现场销售,我也电话跟河东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沟通相关事宜,也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区房管局这边告诉我,等这边网签系统重新开启之后,在办理相关的事宜。前几天也就是11月初,我电话求证了河东房管局,房管局这边告诉我,融科瀚棠已经有了现场销售,让我跟那边联系。我亲自到现场后,销售现场的人员说这是原有销售团队的事情,跟他们无关,不属于他们的负责范围,而且要想退定金,需要交纳一笔相关的手续费。

针对这一系列事情,我认为从交完房屋定金后,我一直按照预售合同和销售人员的通知准备相关文件和首付款项,是融科瀚棠方面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给我办理网签手续,造成我不能进行正常购房。我请求局领导了解此事,并认真调查,能够还我正当的权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11-17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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