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谈判药品医保报销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7年8月30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将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药品目录乙类药品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100号),已经自2017年9月1日起,将包括雷珠单抗在内的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市医保报销。据了解,部分公立医院由于受“药占比”指标考核,没有将上述药品列入本院采购及销售范围,导致参保患者无法享受刷卡购药和报销待遇。为此市人力社保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36种国家谈判药品医保支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251号),明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保障参保患者临床用药需求,确保惠民政策落地实施。
对于公立医院药品供应保障问题,建议信访人向负责我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供应保障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