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17-11-06

标题:房本补办,是否要提供指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房本丢失补办,土地局在其他材料提交齐全的情况下,又说必须提供邻居指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7-11-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区国土局核实处理。

据区国土局反馈: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了解,您的房屋坐落在蓟州区渔阳镇大井路14号。2016年5月30日,您持有的《房地产权证》不慎丢失,经登报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发新证,您原地籍调查成果四邻签章不全,需重新补全签章手续,并提供相邻宗地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因邻宗地权利人不愿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经协调,您本人在原界址表上补全签章手续后,即可领取地籍调查成果报告。

区国土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您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区国土局,联系电话:2912708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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