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到底是燃煤补贴还是拆迁协议
2000年12月18日杨村街道办事处发布公告。居民签订《河东片区棚户区改造居民搬迁协议书》领取7200元搬迁安置费。拆迁办公室人员解释这个就是和其他平房区域发放的取暖补助一样,但让居民签字的却是棚户区改造搬迁协议书,而且协议里面只字未提取暖补助。请杨村镇政府解释,这个协议书里面的7200元到底是冬季居民的取暖补助,还是同意拆迁政策的拆迁安置费,两者性质不同,居民疑惑不敢轻易签字,拆迁政策已出,远远超出居民的支付能力,如果不同意拆迁,我们有取暖补助吗?是政府单独出取暖补助的协议,还是这个协议就是取暖补助协议,我们可以签字并且搬家申领过冬,等冬天过去再回来居住。待政府出台新的拆迁政策我们再决定拆与不拆。请政府给老百姓明明白白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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