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无烟区建设工作不到位,冬季供暖怎么办
对于我区政府组织落实天津市《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实施方案》,作为公民是积极响应配合的。我是位于杨村育才路以东的乡长村(平房)居民,我们听说会发放临时安置补助所以没买煤,该区域也没有进行煤改电和煤改燃。
近期由杨村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10月16日发布的通告称,该片区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根据“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和“无煤区建设指挥部”文件要求,该片区居民应提前搬迁,按照每户1200元/月的标准暂时发放6个月安置费。实际操作中让业主签署的是“棚户区改造搬迁协议”,并且办理该搬迁手续要求业主清空房屋,上交钥匙。还发布了棚户区改造政策。相关通知和协议请看附件。
棚户区改造是个大问题,业主是有参与权的。而无烟区建设(采暖问题)是迫在眉睫的。该通告将两个问题混为一谈,捆绑作业,混淆视听,侵犯了业主的利益。如果单纯的为建设无烟区而进行临时搬迁安置,这个业主可以支持配合,但要是捆绑问题,我们是不能签这个搬迁协议,不能不明不白的就认同这个棚户区改造政策的。
目前我就想知道,冬季取暖问题有没有政策,有没有实施计划?天已经冷了,若没有相关要求我们只能自己想办法取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