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北辰区金地艺城华府未达到交房标准强制交房
北辰区淮河道的金地艺城华府项目,项目一期自2015年12月即开盘销售,《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交房日是2017年10月31日,历时近两年。2017年10月31日晚上20点多开发商在没有达到交房标准的条件下用电话通知业主交房,该项目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临水、临电、无暖气、无煤气强行交房,违反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扬言这次不拿钥匙,就再等8个月再拿,且告诉业主说是政府不让施工原因无法交房所以无任何赔偿,开发商态度非常强硬。既然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已合格,就没理由说政府不让施工而要延期8个月交房,完全是因为开发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而造成的延期交房。
开发商为什么不按《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书面通知交房却采用电话半夜通知?为什么开发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而强制交房?开发商完全是为了不给业主支付延期交房赔偿而使用的投机取巧愚弄业主的行为。
为什么没有配套的情况下不按《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规定给予业主补偿?项目的绿化、楼体材质、小区环境规划等都或多或少与合同不符。
希望有关部门彻查此事,违约就按国家规定、《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给老百姓相应补偿,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业主的诉求如下:
1、 请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后,书面通知业主交房。
2、 请按《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规定,支付给业主自2017年11月1日 至交房日期间的延期交房损失。
3、 请按《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规定,支付给业主自2017年11月1日至配套运行之日期间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