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领导,你好!缴纳暖气费单位给与报销,但单位需要开具带有单位抬头的发票,备注标注缴费职工姓名。但我们所在国环供热公司不与开具,只能开具个人抬头。可是这样开具单位又无法报销。我们无法享受福利待遇。可单位其他员工在其他供热站缴费已经给开具带有单位抬头的发票,请问我们那能给予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国环公司,电话:59613020。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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