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问2017年末的限价房双青2或大寺其“销许证”是10月31日前的么?
请问2017年末的限价房双青2或大寺其“销许证”是10月31日前的么?
根据昨天2017年10月31日新公布的《关于印发关于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为抑制投机需求,在规范上市转让方面采取“封闭运作”方式,【即对于《通知》下发后核发销售许可证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在购买5年后上市转让的,应转让给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指定的公司回购,所售房屋继续用于住房保障,形成鼓励自住改善、循环流转、政府回购的封闭运行体系,保证更多房源满足刚性需求,使限价商品住房始终用于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自住需求。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对于2017年10月31日后颁发销售许可证的限价房,其五年后只能采取“闭环”销售给具有《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的人——请问2017年11月和12月即将开盘的“大寺”或“双青家园2期”等,其“销售许可证”10月31日之前还是之后?是属于“闭环销售”的范围么?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