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邓** 提问时间:2017-10-28

标题:刚买的二手房不允许恢复供热

本人在万科仕林苑购买了二手房,前房主办理了停暖,没有恢复,该小区供热由河西区热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负责。10月11日从房管局拿到房本,去该公司坐落于华山里的收费站办理供热恢复,告知过了9月30日最后恢复期限。由于前房主和中介均未告知9月30前必须回复,所以过期。家中有1岁小孩和老人,望可以恢复供暖。已经联系热力公司肖经理,完全不讲人情,对我家的情况也不予考虑。12319城建热线也告知无法办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11-1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邓**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

尊敬的邓**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依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应当在9月30号之前办理暖气停热或复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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