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泗村店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泗村店镇2017年涉及拆迁村庄冬季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通过村两委、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此项工作本着完全自愿原则,由家庭户自行决定是否外出租房。同意外出租房的农户,可领取租房费(租房费自2017年11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共给付6个月租金,每月1200元,共计7200元);不同意外出租房的农户,可领取不用燃煤取暖的补贴(取暖补贴从2017年11月15日到2018年3月15日,共给付4个月不用燃煤补贴,每月1000元,共计4000元)。发放租房费的房屋只针对撤村建居3个村范围内目前事实居住的合法主房。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泗村店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