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健身房未完工就收预付款,收款不开发票,承诺的完工日期未完工涉嫌违约,要求退款。
我们一家于2017年7月30日在宜白路菲特健身房付款购买健身服务,付款人姓名分别为周*、周俊华、邵梦倩,每人购买的两年健身套餐,每人的消费金额为1600元,共计4800元。
健身房当时承诺10月1日可以开放游泳及健身服务,但截至今日仍未能过提供正常营业的能力。包括游泳室在内的装修工作未完成且整个健身房异味非常大,我屡次试图找相关负责人沟通但并不能找到对方,为此我们曾报警求助警察,但也未能奏效。鉴于健身房这种违约行为,而且收款时并未提供发票,只有收据,我沟通无路的情况下,我怀疑健身房涉嫌商业欺诈。
我希望健身房能够给我全额退款,在此请求政府部门的帮助,谢谢。
附件:
2.69MB
2.52MB
1.97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