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要投诉天津市北辰区菲尼斯特健身服务俱乐部
我要投诉天津市北辰区菲尼斯特健身服务俱乐部,2017年7月29日开始的预售卡,一直没开业。办卡的时候承诺十月一正式开业,后借口各种原因一直拖延。
之前有消费者打过110维权,浦东派出所有警察到场,菲特店的店长领导口头答应11月1日退款,群众手里有视频为证,也有警察当日备案文字记录。10月24日又想反悔,不想退钱,想让大家把卡挂到他们那里转卖,且收转卡费。10月26日说开业,但只是部分设施开业,且设施一直不完善,当初承诺的泳池和洗浴设施都没有(协议上写的有氧课程、游泳和洗浴都没有)。办卡的时候说有三四百人办卡,50米的泳池是够用的,后来大家核对,发现办卡的可能有千人。当初的销售员用的假名字叫发财,其他多数也是假名字,说老板不发他们工资且据说已经离开菲特。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希望国家政府职能部门纠正菲特店的错误行为,无条件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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