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瑞江花园狗患严重,期望区养犬办公室予以治理
河西区瑞江花园很多人饲养体高超过45CM的大型犬,这个是政府养犬条例在重点区域明令禁止饲养的,而且出去遛狗还不带牵引绳,给狗戴嘴套,也不避让老年人,孕妇,小孩。有个别人素质低下,狗不懂事人还不如狗。
既然政府有了养狗条例,人员密集区域不得饲养大型犬,是否落实一下。
希望引起重视。
天津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准养犬类的通告
根据《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本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准养犬类的品种和体高标准,与禁止饲养烈性犬及体高超过45厘米的犬种通告如下:
养犬重点管理区准养成年体高不超过45厘米的小型犬观赏犬。如:北京犬、博美犬(松鼠犬、丝毛犬、波美拉)、吉娃娃、八哥犬、马尔济斯(马耳他犬)、蝴蝶犬、迷你笃宾犬(迷你沙宾犬)、西施犬、约克夏、迷你贵宾犬等品种。
禁止饲养烈性犬及成年体高超过45厘米的犬种。如:獒犬、德国杜宾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波恩山犬、罗威纳犬、威玛猎犬、雪达犬、阿富汗猎犬、猎狐犬、寻血猎犬、爱尔兰狼犬、沙克犬、灵缇、苏俄牧羊犬、巴仙吉犬、澳洲牧羊犬、比利时牧羊犬、法兰德斯牧羊犬、长须牧羊犬、苏格兰牧羊犬、德国牧羊犬、古典英国牧羊犬、斗牛犬、松狮犬、斑点犬、荷兰毛狮犬、秋田犬、纽芬兰犬、雪橇犬、贝林登梗、伯德梗、斗牛梗、凯利兰梗等品种。
公安、部队、科研、医疗卫生等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养犬的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办理养犬登记后,所养犬体高超过45厘米的,不予注册。责成养犬人10日内将犬迁出重点管理区饲养,违者按无证养犬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畜牧局
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