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7-10-25

标题:2018年劳动保障协管员类公益性岗位是否会和社区工作者共同调整待遇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劳动保障协管员,最近网络和政府网站都报道了社区工作者将会在2018年的1月根据《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调整,落实公积金、提高工资等相关条文。

我在之前的民政零距离曾提问过关于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待遇问题,市委督查室回复: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是我市公益性岗位中的一类,是政府出资购买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体一种形式,劳动保障协管员与居委会专职社工、残协专职委员都是社区管理服务岗位。按照我市社区岗位现行政策规定,劳动保障协管员享受岗位和社会保险两项补贴,两项补贴年人均补贴额为6.5万元。

这是我之前提问得到的回复,回复中提到三类人员都是社区管理服务岗,我想问一下2018年的《办法》是否三类人员都会按照《办法》提高待遇。因为据我所知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管理部门为人力社保局,居委会专职社工、残协专职委员管理部门是民政。所以比较困惑,希望领导给予解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10-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网民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请其咨询其他相关部门,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30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