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退还装修保证金与装修管理费
我是东丽区华明镇顶秀欣园的业主,2016年12月我去顶秀欣园物业(福居物业)办理入住手续,当时我明确表示该房屋不装修,不需要交纳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该物业工作人员称不交纳此项费用不能领取房屋钥匙,过过如果不装修验房没有拆改申请退还就行,无奈我只能按照物业要求交纳了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两套房屋共交纳2320元。期间房屋一直未装修。后我于2017年8月31日到福居物业去办理验房退还装修保证金及管理费等相关手续时,该物业经理却称未按照物业标准装修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且装修保证金是装修后才能申请予以退还的;物业要求的装修标准是厨房和卫生间墙面与地面必须贴磁砖,屋内门必须安装齐全。这物业也太霸道了,乱收费不说,业主自己的房子装不装修、怎么装修由物业说了算,业主没有自主权!与物业沟通无果,故向贵处投诉要求福居物业将收取两套房屋的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2320元全额退还,烦请贵处帮助我们老百姓维护权益。
此致
敬礼
顶秀欣园业主
2017.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