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10-23

标题:关于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人员复员后相关政策的咨询

您好!我父亲,天津籍,当兵时曾在广州军区服役(42军,番号53200),期间于1979年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后复员返津,现已退休在家。请问对于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人员退休后有没有政策性照顾,听说政府对于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发放相应补助是否属实,若是属实该如何办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10-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目前人力社保局没有对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人员发放退休补助的相关规定,建议网民咨询其他相关部门,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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