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7-10-23

标题:租赁天津滨港电镀产业基地的厂房进行有电镀工艺的加工生产是否需要单独做环评?

请问租赁天津滨港电镀产业基地的已建成厂房进行有电镀工艺的加工生产是否需要单独做环评(向市局另行提交环评报告),还是天津滨港电镀产业基地的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可以涵盖租户的生产项目,租户不用另行再做环评了?另外,租户在生产前是否要做环保设施验收?是以自己的名义做环保验收,还是以天津滨港电镀产业基地的一个厂房的名义做环保验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10-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已致电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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