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郑** 提问时间:2017-10-21

标题:楼下底商饭馆破坏小区环境

9号楼底商金麦穗酒楼自开业后,小区地沟几乎每周都向上反水,都是带油污的污水,尤其进入冬季后,污水能结2-3cm厚的冰,经常有人滑到。饭馆的拍油烟管道出口位于小区内,每到做饭时小区内弥漫油烟味。曾经多次举报,反馈意见是饭馆没有营业执照,无法处理。难道违规污染环境就不能处理了,政府部门之间不能协调处理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10-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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