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发展改革委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政策要求的第一台设备享受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及相关电费补贴政策;对于需要加装第二台煤改电设备的农户,由农户承担5000元设备费用,不享受运行费补贴。对于前期部分农户已经安装的第二台设备,由区、镇街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安装第二台设备的,予以拆除;对于符合安装第二台设备的农户,由农户承担5000元设备费用,不享受运行费补贴。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