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崔黄口镇的农民,村里将土地给予政府建产业园,然后给我每年双800,也就是1600元,和我们签订合同。但是在国家规定的土地确权时候,要把我们的土地减掉。这个合法吗?还有就是30年土地到期后还是我们的吗?如果使我们的我们应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李**: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0月24日
李**: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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