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于2015年因病转至北京儿童医院治疗,由于此病的特点,需要五年内反复去医院复查及治疗,但是每年还得开转诊证明,目前没有医院给开,之前是天津儿童医院给开的转诊,现在因为同一个病外地治疗为什么不给报销呢!还必须一年开一次转诊!望领导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并提供经办电话,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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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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