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朱* 提问时间:2017-10-17

标题:关于监管资金进入联名账户咨询

尊敬的主管部门

买卖房屋,在房管局监管账户中的首付和贷款资金,最终资金时必须划入卖方名义的账户吗?能划入由卖方和第三开具的联名账户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10-30 是否超时:否

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0月19日

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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