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10-17

标题:天津市规定2017年10月1日后派遣工要上公积金为什么现在没有消息

2017年6月2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已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以加强职工权益保障为主线,明确单位具有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并增加了“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被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明确“单位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最高罚款五万元”等。这是天津市出台的新政策可是现在一直也没有个消息不知道政府那边就是装不知道还是就是不给我们这些派遣工编外人员上公积金只希望能给我们确切的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10-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告知公积金问题请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