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限价房荣乐园已交购房款3月,至今未返还备案后的购房合同
本家庭于2017年7月16日与北辰区双街限价房荣乐园项目的开发商(天津华厦盛隆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购房合同并交纳了首付款及维修基金和契税费用。开发商当天把所有签订的合同全部收回,说合同需要到房管局备案后才能返还给我们一份原件,我们手中只有收款及收费的收据。
2017年10月份我们问销售人员:合同为何还没返还。得到的答复是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至少要半年时间,待备案合同返还后才能申请银行贷款及后续手续。
我们想知道政府对于房管局所受理的商品房合同备案的工作时效是否有相关规定,不能一味的由开发商说合同在备案中就将此事如此无效率的延缓办理吧。因为款项已交,可合同、手续等迟迟不办理,让我们老百姓也很是顾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