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7-10-14

标题:去年没人住房暖气报停,今年想恢复供暖

,以前一直交暖气费,去年没人住房暖气报停。今年3月入住,9月30日前忘恢复供暖了。 这样的话冬天会很难熬的。现在暖气未打压试水,且我们为环网,只需打开楼道截门就可,请相关部门解决此问题。

感激不尽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10-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查,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新)》第三条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当在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您申请时已超过规定时间,故无法办理恢复用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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